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初檢注意事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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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期:2020-09-25

修畢教程課程資格檢定申請流程說明

•對象:已畢業或預計於當年度6月畢業並申請參加教師資格檢定考試或教育實習者。

•文件受理日期:3月中、下旬(依本中心公告受理期間為準)。

 

中等學校教育學程學分檢定申請

1. 教育學分認定表

2. 中文成績單(有註冊組蓋章之正本)→由師培中心審核

任教專門科目學分檢定申請

1. 各類科師資培育專門科目學分認定表

2. 中文成績單(有註冊組蓋章之正本)→由師培中心送專門科目召集系所審核

其他應檢附資料

1.大學或大學以上畢業證書影本

2.抽換成績單、繳交畢業證書之切結書(本學期尚有認定科目在修習者應檢附)

3.修畢畢業學分證明書

  • 學士班應屆生未能於切結時間內(7/12)取得畢業證書(非因教程課程、資格或畢業學分不足)者
  • 研究生欲以切結應屆報考教師資格檢定考試者

    學士班應檢附經教務處核章,研究生應檢附經研究所及教務處核章之修畢畢業學分證明書

 

4.研究所修足擬任教學科相關學系之輔系應修課程及學分認定申請表

   採用108學年新版課程者,研究生畢業系所非本校專門課程一覽表所列培育系所,須檢附申請表及成績證明,

   經培育系所核章認定具備修習專門課程培育系所之資格

 

5.國民身分證正反面影本

6.一吋脫帽半身照片1張

作業流程

1.任教專門科目暨中等學校教育學程學分認定通過名單

2.審核完畢將製作:

   國立政治大學中等學校教師任教專門科目學分證明書、國立政治大學中等學校教師教育專業課程學分證明書、

   修畢師資職前教育證明書

3.以上證書領取時間:當年度8月下旬或9月上旬(依本中心公告領取時間為準)

 

教育學分專門科目之認定申請流程

1.請至師培中心網站下載或至本中心領取專門科目/教育學分認定表

2.至教務處註冊組申請2份成績單正本

3.填妥專門科目/教育學分認定表

4.將成績單上欲認定之專門科目/教育學分用螢光筆劃記

5.將成績單訂於教育學分/專門科目認定表後

6.若有其他應檢附資料請檢附於後

7.於公告受理時間內送交師培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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