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加科登記申請資格:(需同時符合下列兩項條件)
1.已領有第一張教師證、欲申請第二張以上教師證者
2.已修畢第二科以上教師證書專門科目學分者
■ 受理申請對象:
1.政大師培中心甄選錄取之師培生
2.非政大師培中心甄選錄取之外校生
★教育系甄選之師資生加科登記申請請洽教育系系辦
■ 申請為分兩階段:
【第一階段】線上填寫加科登記申請表單
一、線上加科登記申請表單連結:另於本中心網站公告
二、線上填寫表單期限:另於本中心網站公告
1. 填寫完加科登記申請表單後,政大師培中心實習組將於本中心公告時間寄發教育部「第二張以上教師證書申請書」電子檔至申請人之電子信箱。
2. 請申請人於此段期間至電子信箱收信,下載教師證書申請書、確認申請書上個人資料無誤後,列印一份,在申請書上親筆簽名。
【第二階段】郵寄申請資料至政大師資培育中心實習組(請依下列順序擺放)
一、加科登記申請文件:
1. 教師證書申請書 正本(即為第一階段完成並親筆簽名之申請書)
2. 第一張教師證 影本
3. 專門科目學分認定表 正本(請至師培中心網站下載),請於認定表上填妥欲認定之專門科目(完整名稱)、修課學期、成績
4. 歷年成績單 正本(請在成績單上以螢光筆劃記欲認定之專門科目)
5. 有效護照或最高學歷英文證件 影本
6. 最近一年內正面半身彩色一吋照片(以電子檔繳交,詳見備註)
7. 申請英文類科者請檢附英文檢定證書 影本
8. 申請公民科、輔導科教師證書者,請另檢附「教育專業課程學分證明書」
★校外人士申請本校加科登記者注意事項
1. 需請原師培大學(取得師培生資格之大學)發公文至本校,敘明跨校加科緣由
2. 校外加科者專門科目一律採專門科目最新版認定表
3. 需另檢附文件如下:
(1)原師培大學畢業證書 影本
(2)修畢師資職前教育證明書 影本
(3)教育專業課程學分證明書 影本
(4)第一科任教專門科目學分證明書 影本
【備註-大頭照格式】
最近一年內正面半身彩色一吋照片電子檔:
1. 請使用正式大頭貼照,切勿使用自拍照片(否則將退件)
2. 尺寸須符合最近1年內1吋正面脫帽半身照片,面貌清晰,不可戴帽子(例:學士帽)
3. 頭髮不得遮蓋眉毛及眼睛;不得配戴有顏色鏡片之眼鏡
4. 數位攝影之影像寬X高像素不得少於450x600pixels;掃描器之解析度不得低於300dpi
5. 請將電子檔寄到師培中心實習組信箱:pw2k@nccu.edu.tw。(來信主旨請寫:「加科登記申請_姓名_大頭貼」)
6.圖片檔名格式:「姓名_身分證字號」
二、屆時無法至政大師培中心辦公室領取教師證書者,請檢附回郵信封
【回郵信封格式】
1. 信封尺吋:至少A4加大
2. 貼足44元郵票
3. 收件人:您的姓名;收件地址:您的通訊地址 ;並填寫您的手機號碼
4. 寄件人:國立政治大學師培中心實習組 ;寄件地址:116台北市文山區指南路二段64號井塘樓三樓
三、以上檢附文件請於本中心公告時間內(郵戳為憑)
掛號寄至116台北市文山區指南路二段64號井塘樓三樓師培中心實習組(信封上請註明「申請加科登記」)
【師培中心教師證書送件流程】
現行教師證書送審程序如下,程序繁雜,須經過一定時程,本中心將盡速辦理各位的教師證書申請,煩請勿頻繁來電詢問送審進度,謝謝!
1. 師培中心於收件截止後,將整理所有申請人資料,將申請人之專門科目學分認定表送至各系所審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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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系所審認通過後,製發該科專門科目認定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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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師培中心將申請人資料造冊於教育部教師證書核發系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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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校內教師證書業務單位覆核申請資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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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召開校內教師證書審查會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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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送件至台師大教師證書核發工作小組(審查期間:14個工作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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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台師大審認通過後,將送件至教育部進行第二道審核(審查期間:14個工作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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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教育部審核通過後,製發合格教師證書,寄回師培大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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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 本中心通知申請人領取教師證書。
【欲申請兩科(含)以上者】
欲申請兩科(含)以上者-申請兩科填寫兩份表單,申請三科填寫三科表單,以此類推
【請提供正確資料並寄送完整申請所需文件】
請申請人確認提供之資訊無誤,並了解若提供資訊有誤或送件資料有誤須重新補件,將影響整批申請人教師證書送件進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