注意事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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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期:2020-09-23
專門科目認定暨教育學分認定注意事項
- 請用正體字(繁體字)照成績單上的科目書寫,並用螢光筆或蠟筆在成績單上畫記要認定的科目,以利各系所進行學分認定。
- 專門科目認定與教育學分認定表須各別附上一份成績單正本,若是研究生或轉學生,則要有兩份成績單,一份為以前大學部的,另一份則為研究所的成績單。
- 本學期正在修習的課程,請於成績欄填上「修習中」。
- 如有用修正液或立可帶等修改的部分,煩請加蓋個人私章、手印或簽名以證明為本人修改。
- 專門科目學分認定欄暨審核欄最後面的必備學分、選備學分與合計學分不須填寫,此欄交由系所審核填寫。
*教育學分
- 分科教材教法名稱要寫對,照成績單上的名稱寫,尤其領域的教材教法要寫在後面領域教材教法與教學實習的格子(認定國文和英文兩領域者,請填在語文領域的格子)。
*專門科目
- 最後一頁領域的教材教法名稱要寫對,下學期未修習完請寫修習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