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校評選方式:
1.本校依規定成立教育實習績優獎評選小組,評審委員由本校教育學院專任教師組成
2. 評審委員評閱每一件參賽作品給予評分,總和所有評委成績平均後,評選出特優三名,給予獎金新台幣3000元、獎狀乙紙;優等、佳作若干名,獎狀乙紙。
3. 本校將薦送特優前兩名參選全國教育實習績優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