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 據:本校學生扺免學分辦法、師資培育中心學生甄試暨課程修習辦法。
公告事項:
一、申請資格:
符合本中心學生甄選暨課程修習辦法第十三條規定資格之新進師培生。
二、申請時間:
8/5(一)~8/22(四)上午9:00~12:00、下午2:00~4:30,逾期不予受理(本校暑期週五不上班,請留意本中心網站公告開放時間)。
三、申請扺免學分應備資料:
1.抵免學分申請表。
2.原校或本校(系)歷年成績單正本乙份。
請於申請時間內檢送申請表及成績單正本至本中心辦理,郵寄報名以郵戳為憑,申請表務必簽名,本校碩博班研究生繼續修習師資培育中心課程申請表,請先經所屬系所主任核章再送本中心。
政大師資培育中心課程組
附加檔案為申請表(請依照申請者適用身分填寫):
一、113學年度學士班新生抵免學分申請表(外校轉學生或本校學士班預先修讀適用)
二、113學年度碩博士班新生抵免學分申請表(外校考取本校研究所、博班或本校碩博班預先修讀適用)
三、國立政治大學碩博班研究生繼續修習師資培育中心課程申請表(本校學士/碩士生 考取本校碩/博班生適用)
詳細資訊請參閱附件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