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訊息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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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期:2021-07-07

國立政治大學師資培育中心110年下半年度教師證加科登記申請

 

加科登記申請資格:(需同時符合下列兩項條件)

一、已領有中等學校教師證書、欲申請第二張以上中等學校教師證者

二、已修畢中等學校第二科以上教師證書專門科目學分者

 

受理申請對象:

  • 本校師培中心甄選錄取之師培生
  • 非本校師培中心甄選錄取之外校生
    ★教育系甄選錄取之師資生加科登記申請請洽教育系系辦

 

申請方式:

  • 線上填寫加科登記申請表單
    表單連結:
    https://forms.gle/n691CDQbw2KPvnzw7
    填寫表單期限:
    110年8月31日前 (表單將於截止日當天17:00關閉) 
     
  • 備齊以下申請文件,繳交至本中心辦 公室
    掛號郵寄地址:116011 臺北市文山區指南路二段64號 井塘樓3樓 師培中心

    (請於信封上註明「申請加科登記」)
    收件期限:
    110年8月31日前(郵戳為憑,逾期恕不受理)  

 

 

需繳交之申請文件:(請依下列順序擺放)

申請文件

說明

1

教師證書申請書

正本

請務必依照填寫說明(如附件)填寫申請書,並親筆簽名。

2

已取得之教師證書

影本

 

3

專門科目學分認定表

正本

  1. 專門科目學分認定表版本別:以錄取師培生資格年度之適用版本 或108年最新版本做科目採認。(二擇一)
  2. 跨校申請加科者,一律使用108年最新版本做科目採認
  3. 學分認定表請至師培中心網站下載。

4

歷年成績單

正本

請在成績單上以螢光筆劃記欲認定之專門科目課程

5

身分證正反面

影本

若因改名,身分證與檢附之證書上所記載之姓名不同者,請另檢附三個月內戶籍謄本正本。

6

最近一年內正面半身彩色一吋照片

電子檔

  1. 請使用正式大頭貼照,切勿使用自拍照片,否則將退件
  2. 尺寸須符合最近1年內1吋正面脫帽半身照片,面貌清晰,不可戴帽子(例:學士帽)
  3. 頭髮不得遮蓋眉毛及眼睛;不得配戴有顏色鏡片之眼鏡
  4. 數位攝影之影像寬X高像素不得少於450x600pixels;掃描器之解析度不得低於300dpi
  5. 請將電子檔寄到師培中心實習組信箱:pw2k@nccu.edu.tw。
    (來信主旨請寫:「加科登記申請_姓名_大頭貼」)
7

有效護照 或
最高學歷英文證書

影本  

8

回郵信封

 

屆時無法至政大師培中心辦公室領取加科登記之教師證書者,請檢附回郵信封,並貼足44元郵票,回郵信封收件人請寫申請人姓名,收件地址請寫您的通訊地址。

*申請兩張以上證書者請貼足60元郵票。

申請英文類科者請檢附英文檢定證書 影本
申請公民科、輔導科教師證書者,請另檢附「教育專業課程學分證明書」 影本

 

★校外人士申請本校加科登記者注意事項

  1. 需請原師培大學(取得師培生資格之大學)發公文至本校,敘明跨校加科緣由
  2. 校外加科者專門科目一律適用108最新版認定表
  3. 需另檢附文件如下:

(1)原師培大學畢業證書 影本

(2)修畢師資職前教育證明書 影本

(3)教育專業課程學分證明書 影本

(4)第一科任教專門科目學分證明書 影本

 

 

【審查說明】

教師證書加科登記申請資料收件後,審查流程如下:

  1. 本中心收到加科登記申請資料,進行初步資格審查作業
  2. 本中心將加科登記之申請同學資料造冊於教育部教師證書核發系統
  3. 召開校內教師證書申請資料覆核與審查會議
  4. 送件至臺師大教師證書核發工作小組(審查期間:14個工作天)
  5. 臺師大審認通過後,將送件至教育部進行第二道審核(審查期間:14個工作天)
  6. 教育部審核通過後,製發合格教師證書,寄回師培大學
  7. 本中心通知申請人領取教師證書

教師證書審核程序繁雜,需要一定的作業時間,煩請各位耐心等候,謝謝!

 

 

國立政治大學師資培育中心實習組

聯絡電話:02-29393091分機60015

通訊信箱:pw2k@nccu.edu.tw

通訊地址:116臺北市文山區指南路二段64號井塘樓三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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