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育部函請本校規劃運用勞動部「職務再設計DM」及「各地方政府身心障礙重建窗口聯繫表」等資源
一、教 育 部 依 據 勞 動 部 114 年 4 月 29 日 勞 動 發 特 字 第1140506218號函及本部114年5月13日「研商協助第一類身心障礙師資生、職前教保員及助理教保員勝任教職策略」會議紀錄辦理。
二、本案係源於監察院113年調查具第一類身心障礙幼兒園教師因職場不適應而有不適任案件,請從師資培育階段協助提升師資相關知能,今勞動部已提供多元就業服務資
源,如:諮詢服務、身心障礙者職業重建服務,訂定個別化之職業重建計畫,以個案管理服務方式,連結及運用各項資源。其中職業重建服務(職務再設計)係以協助身心障礙者就業為目的,對於已在職之身心障礙教保員及助理教保員,於職場遭遇困難,可運用資源,爰請各校予以宣導。
三、檢送勞動部職務再設計DM、各地方政府身心障礙者職業重建窗口聯絡資訊表各1份供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