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3學年度教育實習學生之首張教師證書已由教育部審核完畢後發證寄回政大,核發名冊如附件。
即日起可至本中心領取您的教師證書,領取方式及注意事項如下:
1. 本人親領
2. 委託他人代領
3. 以回郵信封寄回(回郵信封填寫範例如附件)
A.於信封上備註「領取首張教師證書」
B.信封大小:A4加大(為保護證書,本中心一律以A4透明資料夾包覆證書寄出,故請務必檢附A4加大信封,郵局3元牛皮紙信封袋大小較適宜)
C.寄件人:國立政治大學師資培育中心實習組
D.寄件地址:116011臺北市文山區指南路二段64號 井塘樓三樓
E.收件人:您的姓名 +(您的手機號碼)
F.收件地址:請填妥您可收件的地址
G.重要文件本中心一律以「掛號」信件寄出,請於信封上貼足44元郵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