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立政治大學師資培育中心114上半年度加科及加另一類科教師證書申請
申請資格:(須同時符合下列兩項條件)
一、已領有教師證書、欲申請第二張(以上)中等學校教師證書者
二、已修畢中等學校第二科(以上)專門科目學分者
受理申請對象:
一、本校師培中心甄選錄取之師培生
二、本校教育學系甄選錄取之師資生
三、非本校師培中心甄選錄取之師資/師培生(請務必先來電或來信確認跨校申請資格)
申請方式:
一、線上填寫加科登記申請表單
表單連結:https://forms.gle/puGrK3j5N9CSui5k7
填寫表單期限:114年3月7日(五)前(表單將於截止日當天17:00關閉)
二、備齊個人申請文件後,親送或郵寄至本中心辦公室
掛號郵寄地址:116011 臺北市文山區指南路二段64號 井塘樓3樓師資培育中心
(請於信封上註明「申請教師證書」)
收件期限:114年3月7日(五)前(郵戳為憑,逾期恕不受理)
需繳交之申請文件:(請依下列順序擺放)
序 |
申請文件 |
說明 |
|
1 |
國立政治大學教師證書申請檢核表 |
正本 |
請黏貼身分證正反面影本;若因改名,身分證與檢附之證書上所記載之姓名不同者,請另檢附三個月內戶籍謄本正本 |
2 |
教育部教師證書申請書 |
正本 |
請務必依照填寫說明(如附件)填寫申請書,並親筆簽名 |
3 |
已取得之教師證書 |
影本 |
教師證書字號及核發日期須清晰能辨 |
4 |
專門科目學分認定表及成績單 |
正本 |
|
5 |
有效護照 或 最高學歷英文畢業證書 |
影本 |
畢業證書字號及發證日期須清晰能辨 |
6 |
最近一年內正面半身彩色一吋照片 |
JPEG電子檔 |
|
7 |
回郵信封及委託書(無法親領證書者) |
A4以上大小 |
發證時若無法至政大師培中心辦公室領取加科登記之教師證書者,可以回郵信封方式領取證書。請檢附回郵信封及委託書(如附檔),並貼足44元郵票(掛號郵資),收件人請寫申請人姓名,收件地址請寫您的通訊地址。(申請兩張以上教師證書者請自行黏貼足額郵票) |
★ |
申請英文類科者,請檢附英文檢定證書 影本 |
||
★ |
申請公民科、輔導科、生涯規劃科教師證書者,請另檢附「教育專業課程學分證明書」 影本 |
||
★ |
申請加另一類科者,請檢附「修畢另一類科師資職前教育證明書」影本及「中等學校教育專業課程學分認定表及成績單」正本 |
||
★ |
教育專業課程&專門課程學分不得重複採認 |
★ 校外人士申請本校加科登記者注意事項
1.跨校加科原則:非本校師資/師培生,但於本校修習第二專長之專門科目學分者
2.需請原師培大學發公文至本校,註明跨校加科緣由(例:原師培大學無辦理欲加科之科目、於本校就讀研究所並修習欲加科之專門課程等)
3.跨校加科者專門科目一律適用最新版本認定表
4.需另檢附文件如下:
(1)原師培大學畢業證書 影本
(2)修畢師資職前教育證明書 影本
(3)教育專業課程學分證明書 影本
(4)第一科任教專門科目學分證明書 影本
審查說明:
教師證書加科登記申請資料收件後,審查流程如下:
1.本中心於加科登記申請資料收件截止後,進行初步資格審查作業
2.本中心將加科登記之申請同學資料造冊於教育部教師證書核發系統
3.召開校內教師證書申請資料覆核與審查會議
4.送件至臺師大教師證書核發工作小組(審查期間:14個工作天)
5.臺師大審認通過後,將送件至教育部進行第二道審核(審查期間:14個工作天)
6.教育部審核通過後,製發合格教師證書,寄回師培大學
7.本中心通知申請人領取教師證書
教師證書審核程序繁雜,需要一定的作業時間,煩請各位耐心等候,謝謝!
國立政治大學師資培育中心實習組
聯絡電話:(02)2939-3091分機60015
通訊信箱:pw2k@nccu.edu.tw
通訊地址:116011臺北市文山區指南路二段64號 井塘樓3樓